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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的,只有噪音》 作者:沉默的爱
第三章同仁
约翰·朗在密歇根出生,高中与大学都在底特律打球。
路易不认识他,这不奇怪,前世的他虽然从事职业篮球的工作,但他是个80后。
他对NBA的了解,还是从乔丹那个时期开始的。
即使是90年代,他也只认识那些个大牌球员,一直到21世纪10年代,出于帮助球队引进美国外援的需要,他对NBA球员的了解才全面了起来。
90年代他尚且了解不多,何况是70年代?
他只能用他在前世还算得上专业的眼光来审视约翰·朗。
在他看来,朗从身材来说,具备不错的职业前景,1米96,投篮能力出众,就像路易之前做好的球探报告——能在罚球线位置出手。这在70-80年代的职业篮球,有很大的价值。
他可以为那些喜欢在低位作业的内线拉开一定的空间。
对了,现在是没有三分线的。
也就是说,这些能在禁区外投篮的人,理论上能起到和未来那些在外线拉扯空间的投手一样的作用。
然后,路易发现自己错了。
让这样的人当空间射手有些浪费,以大学的强度来说,他能运球突破和背打,但他最具特点的技巧是在左右四十五度切出接球投篮。
如果要给他找个模板,路易无法从他最熟悉的CBA着手。不是CBA没有无球跑动接球投篮高手,而是CBA很少有角色球员为了中距离的空位这么跑,因为他们在三分时代打球。
如果要从NBA下手的话,他没看过汉密尔顿打球,因此他认为某种程度上,朗的左右两翼切出接球投篮很像科比、乔丹这些锋卫摇摆人。
他是场上最出众的球员,尽管没有成为巨星的底子,但这样的人肯定能够打进NBA。
他会是个不错的角色球员。
路易心里想着。
要制作一份专业的球探报告,光有球员的技术分析是不够的,他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人。
他不能大老远跑到密歇根打听,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学校里的密歇根人,或者在密歇根有关系的人。
结果还真让他找到了。
非常好,对方和他一样都是大一新生,而且是个留着时下流行的蘑菇长直发型的漂亮女孩。
当时他正在俄亥俄体育场健身,刚好,她也在。
这年头,有健身意识的美国人不多见。他们之所以会有交流,是因为有人在健身房里抽烟。
来自现代的路易当即呵斥道:“可以请你到外面抽吗?”
下一个瞬间,路易的大脑给了他信息,烟民遍布美国,由于《室内环境法》和《公共环境法》还有待完善,或者还未颁发,烟民们有权利在任何他们可以点火的地方抽烟。
这包括了餐厅、电影院、体育馆、飞机上——没错,飞机上——当然,健身房不是万金之地,凭什么不能抽烟?
被无故训斥的人面色不善地转过头来:“别多管闲事,东方人!”
当时路易刚刚完成一组卧推,坐在角落休息,因此,对方并不知道他有一米九的身高。当他站起来,冷峻的脸像看死人一样看着那个人的时候,对方的脸上出现了惧意:“我再说一遍,别在这里抽烟。”
然后,莎雅——那个挽救了一场冲突的天使出现了,她把那人劝开,和路易交流了几句。
路易得知她是密歇根人,
脸色顿时灿烂了起来,他试图让自己看着友善一点:“其实我不是一个主张暴力的人。”
他们交流了下,路易发现他的身材和脸在这似乎很吃得开,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他们当晚就在床上完成了灵魂的共鸣,更值得高兴的是,莎雅是个篮球迷,她认识约翰·朗,因为他们来自同一个小镇。
当路易拿出笔和笔记本的时候,莎雅被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吓了跳。
“你在做什么?”
“只是记录,请继续。”
莎雅给了朗很高的评价,从球迷的角度来说,有点太高了。
她把朗形容为“一个斗士”,对于他的比赛态度,更是以“永远知道努力和拼命”来描述。
“他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很出名了,连印第安纳大学的鲍勃·奈特(Bob Knight)教练都向他送去了邀请信。”莎雅点了一根香烟,“但他是个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且忠于家乡的人。”
鲍勃·奈特?路易感觉耳熟,脑海中再次传递出了一些信息——两年前,奈特率领印第安纳大学夺取NCAA冠军。但这则消息对路易用处不大,他单纯觉得这人的名字耳熟似乎和乔丹有关。
建议开拓者选乔丹打中锋的貌似就是这位吧?
“嘿,路,要不要抽一根?”莎雅很上道。
而路易前世今生都没有抽烟的习惯,他拒绝了:“不用了,谢谢。”
“如果我没有出现,你会和那个人打架吗?”莎雅好奇地问。
“老实说,这取决于他。”路易谦虚地道,“如果真的打起来,也很难说谁会占便宜,我大概有六成胜算吧。”
这像是一个身长一米九,且有健身习惯的人说得出来的话吗?
尽管路易很享受他们方才所经历的事情,可是他无法忍受莎雅泰然自若地在密闭的旅社里抽烟。
所以他把笔记本收起来,穿上衣服说:“抱歉,我还有点事,退房时间是下午6点,房钱已经交了。”
“路!”莎雅喊道,她一边用手拿出嘴里的烟,喷云吐雾地走到路易的面前,“这是我们宿舍楼的通用电话,有需要打给我。”
烟雾环绕下,她看起来更性感了。
但路易必须要走了。
“再见。”
路易知道他回不去了,他试着融入路易所在的世界。
他来过美国,但不是70年代的美国,当代美国与2020年那个崩坏的美国有些相似之处但却大有不同。
他就像接受一个新世界一样试着接受这些老电影里才有的事物。
满地烟头、成群结队的社会运动团体、因嗑了太多迷幻药而在街上抽搐的披头士,和莫名震动起来的面包车。
一眼望去,70年代的风情尽收眼底。
路易站在路边,等待好心人送他一程。
他不能像个呆子一样在路边站着,他得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这是一种信号。
这个手势会向那些开着车,闲来无事又有好心的自由主义者们传递一个讯号“那里有个同仁需要我的帮助!”
很快,路易的“同仁”来了。
“朋友,你到哪?”
对方留着不修边幅的长发,如果放到未来,任何人留这种头发都会被家长视同魔鬼。
这是甲壳虫乐队的“遗产”,他们就像未来的迈克尔·乔丹一样,成功地向全世界推销出了这种邋遢的发型(乔丹的秃头),让当代的人们以为这很酷。
“俄亥俄州立大学哥布林校区,方便吗?”
“上来吧,朋友!”
他们都没互通姓名,好像这就够了。
更离谱的是,他自己就嗨起来了,用盒式磁带放着《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朋友!”他突然大喊,跟着节奏唱到,“Let me take you down(让我带你去追寻)~~”
“Cause I'm going to Strawberry Fields(因为我要去草莓地)~”
只能说,这首歌还挺应景的。
后面他还打算在有汽车来往的公路上重播歌曲,因为现在播放磁带的工具还没循环播放的功能。
路易惜命地热情地说:“我来吧,朋友!”
“那就有劳了!”
这时候,他需要路易的记忆。
幸好,路易会使这玩意儿。
他成功地切回了歌,这场旅途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终点,路易都不知道司机姓甚名谁,对方挥着手致意,狂放地笑着开车驶离。
路易还在习惯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搭便车无疑是个让人喜爱的风潮。
当然了,你必须选择性地忽视有多少连环杀人犯借此犯罪。
如此,才不会影响到心情。
第四章母慈子孝
五月下旬,路易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
他完成考试,并迎来两个多月的暑假。
考试结束的夜晚,他和吴三省,以及校区里同年段的几个亚裔结伴前往B-B-B狂欢。
他们纵情玩乐,到最后神志不清,路易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个不认识的女人。
他们一起吃了早餐,到分别的时候,他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这种快乐至死的生活,好像约翰·列侬那句著名的话⑴
路易不确定吴三省是否失去了他的处男之身,这不重要,他要启程回家了。
他在香港出生,但他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他3岁的时候就和父母来到美国。
由于家里有亲戚在克利夫兰安家,所以,他们一家也选择在克利夫兰落脚。这一待就是15年。
如果非要给路易找个家乡,克利夫兰可能是比较接近的答案,虽然他不生于此,但他长于此。
当下的克利夫兰,不是未来被詹姆斯球迷所嫌弃的穷乡僻壤,1977年的今天,这里是美国第五大城。
随着美国的传统工业式微,而日本和西德等外国工业大国崛起,以更优秀、更出色、更便宜的产品冲击美国本土,以及70年代初的科技革命,让美国的本土工业逐渐衰弱,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克利夫兰、底特律这些传统工业重镇。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挡是挡不住,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少在70年代末,克利夫兰还是一副繁荣景象。
机场里到处都是传教的宗教主义者和乞讨的流浪汉。
问题是这些乞讨者从穿着打扮上比路易还要帅气。
他为了风光回家,可是挑选了最满意的行头。
一开始路易对于主动前来乞讨的人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但随着他见到的乞讨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打扮也越来越突破他底线的时候——看起来比我还帅气你乞讨你吗呢,去卖屁股没市场吗?——于是,当他的手伸进口袋又什么都没掏出来并摇头说“没有。”的时候,对方厌恶地骂了句:“吝啬的东方人!”
最初的时候,路易不知道“东方人”是涵盖了所有亚裔的歧视性称呼,现在他知道了。
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回了句:“恶臭的流浪狗。”
受到路易本身的影响,他对“东方人”这一称呼开始有了本能的厌恶。
“东方”(Oriental)一词源于拉丁语“oriens”,意思是“东”或者“太阳升起的方向”。罗马人把他们帝国的东部叫作“伊里利孔姆行”(Praefectura PraetorioOrientis)——包括巴尔干半岛东部和如今的叙利亚。而西方人理解的东方则扩展到西方探险家深入的亚洲地区。直到后来,欧洲人用这个词表示欧洲以东一直延伸到太平洋的广大地区。东方占了全球的四分之一,包括中国、埃及、尼泊尔、朝鲜、土耳其、蒙古、印度尼西亚、黎巴嫩、印度和日本。
欧洲人占领大部分东方地区时,普及了“东方”的概念。殖民者对东方思维、东方性格和东方社会进行学术研究,并将研究结果用于征服和管理占领的地区。可见,概念和征服是息息相关的。
这其中的潜在假设是,东方比西方低一等:东方是阴柔的、被动的,而西方是阳刚的、专横的;东方是感性的、内向的,西方是理性的、外向的;东方因循守旧,西方与时俱进;东方原始、粗俗、无防御之力,西方是文明的灯塔、优雅的标杆,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东方需要文明开化。
除了发展迟缓,东方人顺从,很有外来人的气质,神秘莫测,而且奸诈狡猾,乞求被别人识破。东方人注定要听命于刚健、理性、有活力的西方人。
对于东方人来说,黄色是最适合他们的肤色。这是关于肤色的最表面的描述。而对颜色的文化解读则和西方人对东方人的看法产生共鸣。高加索人或欧洲人是白色——是纯洁和能力的象征;尼格罗人或非洲人是黑色,因为他们无知、粗野;蒙古人或东方人是黄色,这是代表病态与怯懦的颜色。
在美国称呼亚裔为“东方人”,和称呼黑人“尼哥”的性质,是一样的。
路易身材高大,体格强壮,流浪汉即使愤怒也不敢有所作为,只能愤恨不平地看他离开。
路易搭便车回家。
这个夏天,他要好好利用。
因为他手头上的球探报告是有时效性的,约翰·朗已经大四毕业,即将参加选秀,并且大概率会被选中,等他进入NBA,他的报告就是一张废纸。
正好,在克利夫兰就有一支NBA球队。
他们的赛季已经结束,就像许多追求进步的球队一样,他们在招募次级球探。
这是最低级的球探,类似于临时工,如果短期内不能做出成绩,就可能被开除。
如果要当职业球探,路易需要搁置学业,风险虽然很大,但值得。他相信,这是他在当代唯一有优势的领域。
不过,在这之前,他要先获得母亲的支持。
那个记忆中无比暴躁的母亲。
她渴望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从事体面的工作——医疗行业是最佳选择。
路易的家在东欧几里得街的第34街,当年他们搬来的时候,这里还很繁华,经过十几年的改造,附近的居民已经少了一半。
有经济学家预言未来这里会沦为郊区或者贫民窟。
不过,路易的母亲李轩冰从不相信专家的话。
今天她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迎接圆满结束大一学年的儿子回家。
和一般的美国家庭动辄吃肉汁猪排、鸡肉酱、酱汁热狗不同,李轩冰的手艺还是传统的中餐,丰盛的家常菜和颗粒分明的米饭——她和路易都不喜欢吃黏糊糊的软米饭,要稍微干硬一点才合口。
进门之前,路易纠结该如何打招呼。
进门之后,就像发生在他身上所有的条件反射。
路易不受控地喊道:“妈,我回来了。”
尽管路易的回忆里,李轩冰经常以暴躁的形象出现,但此时,她就像所有许久不见孩子的母亲一样喜笑颜开,“快,把东西放下,趁热吃吧!”
路易发现这不难,一点都不,难的是如何告诉李轩冰他已经放弃了考上医学院的梦想,从而去致力于成为职业篮球的次级球探,最初的几个月极有可能因为工作做得不到位失业,即使工作稳定下来每个月的薪水也只有1000美元出头。
这与医生差距极大,在李轩冰的眼里,球探绝对算不上是体面的工作。
如实招供很有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从生理上来说,路易是年轻人。
但心理上已经不是了,向母亲坦白百害而无一利。
无法理解自己的母亲只会带来麻烦和困扰,无论怎么描绘职业篮球的前景,此刻,她的想法和大多数美国人一样,那是个没有前途的商业机构。为了起薪1000美元的工作放弃成为医生的可能,简直是疯了。
而且,此次“求职”的成功几率不高,何必自寻难堪呢?
种种考虑下,路易决定放弃提前招供的想法。
即便他求职成功,他也不能即时坦白。
在他的收入足够“体面”之前,妈妈最好什么都不要知道。
能够吃到熟悉的中国菜让路易颇为感动,过去的一个月,他既要在学校里每天领略70年代的疯狂,又要专心准备球探报告,还得忍受好吃但很腻的垃圾食品...这些都给了他不真实的体验。
而李轩冰的中国菜,放到穿越前也不合他的口味,但现在,这是最美味的佳肴。
不能更完美了。
儿子连声称赞自己的厨艺让李轩冰难以置信地产生了一种叫害羞的情绪。
印象里,路易是很内敛的一个人。
他最多只会说“好吃”,而不会说“太好吃了”,“我快哭了”,以及“妈我爱死你了”这种话。
果真是距离产生美吗?出去一年就整了个大变样。
她最初还担心路易被哥布林县的花花世界给蒙住双眼,她听说那里的夜店和各色俱乐部很有特点,女孩也普遍比保守主义的大堡垒克利夫兰要奔放得多。
她担心自己的孩子变坏了。
现在看来,出去一年这小子比过去更成熟了。
“妈,你老看着我干嘛?”路易笑道,“动筷啊!”
“唉,我不饿,这汤凉了吧,我去给你热一热...”
看李轩冰手忙脚乱生恐招待不周的模样,路易大感自己决定的正确性。要是一上桌就坦白,哪来这母慈子孝的场面?
暂时就这么着吧,让妈妈知道真相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明知她不支持还要破坏眼前的美好逼着她支持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那怎么可能呢?没准这会儿已经被赶出家门了。
⑴老师问我长大想做什么,我说“做快乐的人”,老师说我不懂问题,我告诉老师,是他不懂人生。五岁时,妈妈告诉我,人生的关键在于快乐。上学后,人们问我长大了要做什么,我写下“快乐”。——约翰·列侬
第五章看门狗
路易的篮球情结始于童年,那是60年代末的时候,当时,所有克利夫兰人都不知道他们即将拥有一支NBA球队。
而早在NBA球队入驻克利夫兰之前,辛辛那提皇家队就在克利夫兰打了四场主场比赛⑴,票价分别是5美元、4美元和3美元。他记得这么清楚的原因是,这四场比赛,父亲都带他到现场看了。
他有理由相信是父亲买了5美元的座位——尽管他可能是从他的老板,同时也是他的好朋友那里得到了免费的票。因为有上面有球员的亲笔签名。
1968年,一个并不是非常富有的克利夫兰商人尼克·米莱蒂得到了机会。最初,他想在NHL的扩军中分一杯羹。但NHL的加盟费是600万美元,这大大超出了他的预算,因此,他选择了自己更喜欢的NBA。
当米莱蒂向NBA谈起克利夫兰时,另一件事显现了出来。这是NBA和ABA之间的战争。NBA匆忙推动联盟扩张之事,只是为了将ABA挡在一些城市之外。克利夫兰就是其中之一。1970年1月20日,NBA宣布由14支球队扩大到17支球队。想想看。为什么要增加三支队伍?谁想要一个只有奇数支球队的联盟?这会造成赛程安排的困难。
但NBA担心ABA将版图扩张到克里夫兰、布法罗和波特兰这样的重工业城市。因此,NBA授予这些城市特许经营权。
1970年,波特兰没有一支大联盟球队。布法罗很有钱,在国家冰球联盟的扩张中增加了一支属于他们自己的球队——布罗法军刀队。而在当时,克里夫兰是唯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体育城市”,他们已经有了印第安纳人(MLB)和布朗(NFL)。NBA希望抢在ABA前面把版图扩张到这些城市里。
米莱蒂在原始资金只有不足200万美元的情况下筹集到了500万美元的资本,然后将职业篮球带到了克利夫兰。
路易记得在骑士队元年赛季开始前,球队还通过报纸向球迷征集名字。其中“灯塔”、“森林人”、“总统”、“骑士”获得了最多的支持,而骑士队的支持率排在第四位。最终,他们选择了骑士。
可惜的是,骑士队进入NBA后的前五个赛季全部惨淡收场,最高不过40胜。没有成绩,自然没人关注。
1975-76赛季,球队将主场搬迁到花费重金建造的里奇菲尔德体育馆。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在常规赛打出49胜,成功进入季后赛,并在季后赛首轮淘汰同区死敌华盛顿子弹。要知道,子弹队拥有韦斯·昂塞尔德和埃文·海耶斯两位巨星。而骑士队全队没有一个称得上明星的球员,他们胜在人手众多,全民皆兵,总共有七人得分上双。
他们在新球馆的神奇历程,被浪漫地称为“里奇菲尔德奇迹”。
但在东部决赛上,他们面对的是东部的老牌强队波士顿凯尔特人,天王山之战上折损了队内首席得分手,也是唯一能与考恩斯抗衡的中锋吉姆·琼恩斯(Jim Chones C),于第六场惜败,结束了这个神奇的赛季。
在勒布朗·詹姆斯2007年单枪匹马带队将那支不属于总决赛的球队带进总决赛之前,这一年被骑士球迷普遍认为是队史上最伟大的一年。
正是这一年,路易的心中打下了坚不可破的骑士情结。当时,他的父亲因车祸去世不久,骑士恢弘的赛季历程挽救了他破碎的心。
只是,来年NBA与ABA合并,大量新鲜血液涌入联盟,改变了NBA的版图。1976-77赛季,尽管骑士再次打进季后赛,但在首轮被淘汰。
1977-78赛季,也就是今年,他们重复了同样的历程。
许多老骑士球迷不承认,但事实胜于雄辩。1976年的NBA,是历史上竞争力最弱的年份之一。而1977年,ABA并入NBA,让联盟突然加入了至少30位具有竞争力的球员,包括了J博士为首的多位巨星,球队数量从18支增加到22支。
同样在1975-76赛季打进总决赛,和凯尔特人打得不死不休的太阳,在保留全部精英球员,没出现重大伤病的情况下,在1976-77赛季只有34胜。
时代真的变了。
联盟合并和奥斯卡·罗宾逊案带来了开天辟地的效果,现代NBA的雏形由此诞生,但最初的几年,他们依然处于暗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随时可能被压垮。
骑士队的球探面试在克利夫兰体育馆进行。
尽管面试的是次级球探,程序却一大堆。
首先要经历一轮搜身,弄得好像会有恐怖分子盯上骑士队的教练组一样;
然后提交自己履历。
可是,路易的履历并不好看,因为他只是在校大学生,虽然参加过校队,但没有取得任何成就,现年18岁,法律上还不能喝酒,尽管70年代是个没有规矩的时代,但一个18岁的孩子放着大好的假期不去享乐还跑来这应聘职业球探——如果路易是审查者,他也会怀疑这人是来捣乱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还在上学吧,小子?”审查者是个中年白人,他的脸上写满了刻板的偏见与傲慢的态度。
路易说:“我已经做好了为这份工作搁置学业的准备。”
“别闹了,回家去吧。”他根本就不看路易的履历,那是他花了几个小时写的。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假期很难得,这是你人生中难得的机会,你应该干一点年轻人该干的事。”对方把路易当成了只有几分钟热度的小鬼。
明明事先已经考虑到会因为年龄被轻视,但情况真实发生的时候,属于路易自己的不满情绪,还是取代了他的意志,出现在脸上。
“我写了一份履历,而你连看都不看,我还准备了详细的球探报告希望给比尔·菲奇教练过目。”路易拿出了球探报告的复印件,“今天有很多球探来面试,我们都想要一个机会,而且,在你们的招募广告上,我并没有看到这份工作对年龄有限制。”
除了那些从事职业篮球无望又不想完全离开这项运动的待业青年,还有哪些18岁的小鬼对这份工作有想法呢?
审查者失去了耐心,对亚裔的偏见浮于脸上:“不要用东方佬的口吻跟我狡辩,这没有意义,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但我的工作就是禁止错误的人去浪费菲奇教练的时间。”
路易自认为计划很周全,但第一步都还没实施就失败了。
他以为他会失败于球探计划不严谨、没有名人推荐信、当然年纪轻轻也是一个因素——但他没想到,阻拦他进军职业篮球的,是一个可能根本不了解这项运动的所谓狗屁审查者。
“如果你还不离开,我可能要让保安请你出去。”审查者已经没有耐心了。
路易只能将他完全没有派上用场的球探报告收好,转身要走。
突然,他停下来问:“还未请问你叫什么?”
“迪克·诺迪。”
“人如其名。”路易刻薄地笑骂,“你真是一根短视的烂吉巴。”
⑴在当时,除了湖人这种自古以来就是土豪当家的队伍,大部分的球队都没有稳定的主场。所以经常要拿中立场地来当主场用。
上架之前的更新以及关于这本书
今天应该是没办法把状态改成签约了,所以为我预留月票的热心书友,把票给别人吧,在此谢过。
和以前一样,预计两个月后上架,期间每天两章,上午10点一章,下午两点一章。
新书期间不加更,月票加更的话,先暂定为100票+更一章,但具体还要看我上架的成绩。如果扑街了,这个月票加更比例自然没问题,如果像翻山那样看的人多一点,我会稍微把比例调高一点。打赏的话,还是和以前一样,万赏加更,嗯。
目前还没改状态,所以要投资加紧了,越早投资收益越高。
然后就是这本书——其实根据我之前的书,你们应该能猜出来我很喜欢NBA的历史。所以写一本年代这么早的小说,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应该不是“哦他疯了”,而是“呀这扑街终于开始了”。
所以这会是一本有一点点门槛的小说,不了解80年代NBA的人会对某些名字感到陌生,没有代入感,我对此完全可以理解。这是预之内计的风险,因此扑街我也认了,因为我有必须要写的理由。
从公牛-篮下-莫蒙尘-巨星-翻山,五本书,1500万字,基本是个乔丹—奥尼尔/科比——詹姆斯——杜兰特/库里的循环。我有点腻了,想找点新鲜感。因为这次是教练文,所以后面这些人依然会出现,但肯定不会像写新世纪的那样,写着写着突然涌出一种“怎么TM又是你啊”的不耐烦,魔术师、伯德、贾巴尔、托马斯、滑翔机、巴克利、摩西马龙...这些人会带来不一样的新鲜感。
至于这本小说的品质,我没有把握,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太监。
动笔之前我看了不少的教练文,多数都是以快节奏为主。但你们了解我的,我总是很慢热,所以主角依然需要一些时间发育,但不会很长,我不打算花几百章去写他如何从无名小子成为顶尖球探再转助教出谋划策之类的!!#%。他是要来搞事的,最终会完全改变未来40年的NBA。
由于1978-1984这个时期,联盟发生了许多大事,其中一件事看似和主角无关联,却又在无形中帮助他上位,所以会用一定的篇幅介绍其发展过程以及最终结果(没错,这是一剂预防针),但这些都会在免费章节内完成。
最后回答一个问题——“主角会干乔丹吗?”
“主角会干死乔丹。”
因为我已经想象到未来主角执教全时空队的时候和莫蒙尘发发生争执的时候如此教育他了。
路易:“你特么连老乔丹都干不过,而我带队把乔丹干的屁滚尿流痛哭流涕,所以你这个该死的澳大利亚崽种跟我狂什么?”
莫大概无言以对,要么鲨了路易,要么承认对方说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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